[惠州市]东坡大道(园洲段)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发布日期:2017-07-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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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东坡大道(园洲段)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博府发改【2016】89号批复单位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博罗县园洲镇人民
项目名称 |
东坡大道(园洲段)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
批复文号 |
博府发改【2016】89号 |
批复单位 |
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 |
招标人 |
博罗县园洲镇人民政府 |
项目所在地区 |
惠州市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招标类型 |
监理 |
公告内容 |
东坡大道(园洲段)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本东坡大道(园洲段)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已由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以惠市交发﹝2017﹞129号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博罗县园洲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博罗县园洲镇人民政府。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工程编号:博公易建02监【2017】003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本工程路线全长约4.40km,采用设计速度为60km/h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及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概算总投资约13354.4030万元(含征地费),其中建安费约10189.3214万元。
1.2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12 个月,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12 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
1.3 招标范围: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等。本工程设置一个监理合同段。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一个。
1.4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等级监理资质证书,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办公、交通、生活设施、财务、诉讼和履约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2.2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和联合体投标。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1日~2017年7月17日,上午9:30~11:00,下午15:00~16:30(北京时间,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下同),持以下资料到博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水西新城社会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1.建设工程监理投标报名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或单位介绍信;
6.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其中报名表三份均须原件,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并同时提交原件备查。全部资料每页均须加盖报名企业法人公章。报名人员须提供交易员进场证。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参考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均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请投标人自行察看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博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建设所在地检察-院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备查。(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5. 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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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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