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兰屯热电厂9号热水锅炉除尘器改造(EPC)资格预审公告
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兰屯热电厂9号热水锅炉除尘器改造(EPC)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兰屯热电厂9号热水锅炉除尘器改造(EPC)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兰屯热电厂(以下简称“扎兰屯热电厂”)位于呼伦贝尔市南部的扎兰屯市,现有装机容量两台12MW抽凝式热电联产机组(配三台75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锅炉编号6~8号,2005年投产),一台58MW热水锅炉(编号9号,2010年底投产,为此次改造锅炉)和一台29MW热水锅炉,目前供热能力267万平方米,年发电量1.7亿千瓦时。
9号锅炉设计煤种为褐煤,采取炉内石灰石脱硫工艺,未设计脱硝装置,计划同时进行脱硝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1.2.1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期工程为扎兰屯热电厂#9锅炉电除尘器改造为电袋复合式除尘器。本工程为EPC工程,即总包工程,包括设计、供货、拆除、施工、试验、调试、环评验收以及风机改造等内容。原三电场静电除尘器改造为电袋复合除尘器,保持原除尘器整体结构,原除尘器一电场利旧,将原二、三电场改为袋式除尘器区;引风机改造。改造后烟尘排放浓度小于20mg/m3。
1.2.2付款方式
本次招标付款方式为:预付款10%,进度款60%,按每月完成(审核后)设备到货及施工进度,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后20%,质保金10%。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2申请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3申请人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冶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4申请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不少于5台燃煤锅炉除尘器改造(EPC)项目投产业绩,报名时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技术路线和协议)。
2.5申请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6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7申请人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五年无欺骗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2.8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完成注册、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
4.2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7月11日09:00时起至2017年7月15日17:00时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绩合同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申请人购买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5资格预审文件费:每套545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系统,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电子资格预审文件解密开始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