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对巴彦淖尔市电业局2017年第21次展厅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1、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电业局2017年第21次展厅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2、批准文件编号:巴电工〔2017〕30号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工程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
5、本次招标内容:展厅配套电视展示系统、形象投影幕、路演电视展示系统、感应投影灯及背景音乐系统、后台管理系统等。
二、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投标人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指未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约黑名单的厂商);
4、 投标人须为生产商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时审查。
本项目资格后审审查原件内容为: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二)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如供应商为生产商,须提供生产合格证,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三)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在有效期内)。
注: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者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7日(法定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