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厢根达来至甘城子(蒙宁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2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厢根达来至甘城子(蒙宁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厢根达来至甘城子(蒙宁界)公路工程,已由阿拉善盟行政公署以阿署

厢根达来至甘城子(蒙宁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厢根达来至甘城子(蒙宁界)公路工程,已由阿拉善盟行政公署以阿署函[2017]50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阿拉善左旗交通运输局以阿左交发﹝2017﹞360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阿拉善左旗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阿拉善左旗通乡通村道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代理为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路线起终点及标准

厢根达来至甘城子(蒙宁界)公路,路线全长25.704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路面宽7.0米,桥涵与路基同宽,设计荷载公路II级,沥青混凝土路面。

2.2、计划工期:2017年8月8日-2018年7月30日,共12个月。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设1个施工标段,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环保及安全生产等工程的施工。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标段划分

范围

建设里程(Km)

建设内容

SG-7

K0+000-K25+704

25.704

路基、路面、桥涵、防护及排水、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近五年内(201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项三级及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项目的施工。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 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 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 10 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 10 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查询期限必须满足10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阿拉善盟境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5.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登陆“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alsggzyjy.cn)”通过CA数字证书进入“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的企业请根据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办理建设工程网上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进行办理,办理成功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招投标活动。具体的操作流程详见网站《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CA数字证书咨询电

5.3、通过上述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可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固化清单)

5.4、投标人自网上报名日起,应随时登陆“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查看答疑补遗”栏目下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形式)。

6.2、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流程及要求如下:网上报名成功后,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缴纳通知”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子账号,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向保证金子账户中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后可通过交易平台“保证金缴纳情况”自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其他现金缴纳方式视为无效保证金。严禁投标人采用EFT支付系统(电子金融结算系统,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帐系统)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3、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如下: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选择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中选择“现金或保函”。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之中。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前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函界面”中填入保函相关信息并将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JPEG 格式,必须与原件一致)上传至保证金缴纳系统中,投标人上传后可通过交易平台“保证金缴纳情况”自行查询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上传银行保函是否有效),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6.4、投标人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择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时需注意,保证金缴纳形式一经选定,则无法再做修改。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投标人应于开标当日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同时递交至开标现场。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与纸质版正本一致的电子版(PDF格式)投标文件(包括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分别上传至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将投标函相关信息录入到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投标函信息录入”中;在“项目管理机构”中选择委托代理人,并在企业信息中完善委托代理人相关信息(包括身份证信息、标准一寸照片等),选择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与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一致;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完成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最后须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完成确认投标。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与“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管理机构”中选择的委托代理人一致)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采用电子签到(即身份证审验设备读取身份信息),开标现场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到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不满足7.3款递交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要求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要求录入“投标函信息录入”的,视为无效投标。

8、操作系统及浏览器使用说明

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7(32、64位);浏览器建议使用IE8或IE9版本,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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