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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广百山海汇花园商业项目定制物业配套工程及二次装修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2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百山海汇花园商业项目定制物业配套工程及二次装修工程 批复文号备案项目编号:2016-440605-52-03-012926批复单位佛山
  项目名称  广百山海汇花园商业项目定制物业配套工程及二次装修工程
  批复文号  备案项目编号:2016-440605-52-03-012926
  批复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招标人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广百山海汇花园商业项目定制物业配套工程及二次装修工程 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备案项目编号:2016-440605-52-03-012926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广百山海汇花园商业项目定制物业配套工程及二次装修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百山海汇花园商业项目定制物业配套工程及二次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3322348-621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13710638242 、020-37662651     招标监督机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电话0757-83039258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代收      监管电话: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里广路2号。 四、项目概况:主要包括:室内装修及空调系统、机电安装及配套工程、智能化安装工程、给排水、餐饮排烟;单体建筑面积约value="200000"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20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约value="120"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120米。本次装修范围为:地下负一层、负二及负三层局部,地上裙楼5层,每层约8000平方米,总装修面积约value="50000"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50000平方米。具体实施范围详见图纸。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个标段。 2、招标内容: 广百山海汇花园商业项目定制物业配套工程及二次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包含室内装修及空调系统、机电安装及配套工程、智能化安装工程、给排水、餐饮排烟;单体建筑面积约value="200000"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20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约value="120"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120米。本次装修范围为:地下负一层、负二及负三层局部,地上裙楼5层,每层约value="8000"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8000平方米,总装修面积约value="50000"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50000平方米 3、招标控制价:97665030.30元。 各专业工程比例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62369099.05元,占63.86%;电子与智能化工程:6770528.42元,占6.93%;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8525402.83元,占29.21%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八、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713日至2017年8211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nth="8" Year="2017">2017821000nth="8" Year="2017">2017821100 2、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nth="8" Year="2017">2017821100nth="8" Year="2017">2017821200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nth="8" Year="2017">2017821100 4、开标时间:nth="8" Year="2017">2017831100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注:(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2)递交投标文件应提交下列资料: 2.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2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七、《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示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八、其它 1、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计取相应税率。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个月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招 标 人: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7712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 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本协议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就下列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书。 1.(甲公司名称)为联合体主办人(以下简称“主办人”或“联合体主办人”),(乙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2.1.联合体由主办人负责与(以下简称“招标人”)联系,联合体各方一致授权委托主办人负责投标工程的投标报名、资格审查、投标文件编制、合同谈判及相关文件的签署等工作; 2.2.联合体主办人在投标、合同谈判及施工过程中所签署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事项,联合体各方均予承认,并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3.本工程一切工作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组织,由联合体各方按内部划分比例具体实施; 2.4.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对招标人共同连带承担合同约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同时按照内部划分的施工比例和范围所对应的职责,在对招标人共同承担连带义务和责任后,再互相承担自身在联合体中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2.5.联合体内部各自按下列比例和范围负责施工: 主办人(甲公司名称)承担(负责的工作内容) 联合体成员(乙公司名称)承担(负责的工作内容). 2.6.联合体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3.联合体主办人应将本协议书送交招标人一份; 4.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中标至各方履行完施工合同全部义务后自行失效,并随施工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5.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送交招标人一份。   甲公司名称:(公章)                                      乙公司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日期: 年 月 日         
  发布人  吴锦佳
  发布日期  2017-07-12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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