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灵山县陆屋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学生食堂厨房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学生食堂厨房设备
项目编号:GXZC2017-J1-0031-ZCBBW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3.具备招标单位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7月10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