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DFZDT20170624-040
1.采购条件
菏泽市定陶区廉政教育馆、区委党校新校区建设及档案馆新馆建设监理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中共菏泽市定陶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菏泽市定陶区委党校、菏泽市定陶区档案局。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对该项目监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菏泽市定陶区廉政教育馆、区委党校新校区建设及档案馆新馆
2.2项目内容及标包划分:共一个包段,
本项目全过程监理 建筑面积约:30000㎡。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2.3监理服务期: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实际施工期全过程监理及后续服务。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注:最终资格认定以评标过程中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2.6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价款的80%,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清余款,政府另有安排,从其安排。
3.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其他
3.1潜在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凡是政府投资工程按照合同要求没有按时竣工的企业视为不诚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2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往本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未承担在监项目。
3.3潜在供应商或项目总监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