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江门供电局2017-2018年度工程项目专项审计业务框架招标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资格后审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
2.2建设规模:江门供电局2017-2018年度工程项目专项审计业务框架招标,项目预计采购金额为 18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具体服务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1、江门供电局2017-2018年需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资本性项目(地市局负责部分);2、江门供电局2017-2018年基建主网及配网项目、技改大修类项目拆迁、塔基占地、青苗补偿及场地清理费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具体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需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分所投标的,必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书。
3.3申请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级别的注册会计师。
3.4资信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无不良记录。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注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3.5为防止厂家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否决其投标处理或取消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3日09时30分00秒至2017年7月19日16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