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首都机场生产运行智能管理系统运行环境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0686-1740028L512N
2. 项目名称: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首都机场生产运行智能管理系统运行环境采购项目
3. 采购需求一览表:
购买设备 数量
高性能PC服务器 7台
普通性能PC服务器 4台
负载均衡器 2台
应用服务器软件 2套
数据库软件 1套
双机热备软件 2套
数据库性能自动监控及智能诊断分析软件 1套
现有存储扩容设备 2套
集成服务 1项
4.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3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硬件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制造商与其所授权的设备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人所投软件产品(包括:应用服务器软件、数据库软件)必须提供软件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原件);
4.4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完成过1个(含)以上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集成项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及验收证明文件。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尾页、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用户联系方式、双方签字盖章页,各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6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高级项目经理证书或PMP证书或IPMP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7 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和税款所属时间为2017年1月~2017年6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4.8 对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目录、黑名单目录及不诚信供应商目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项目中标后,由于中标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4.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5.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