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安徽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二期场地围墙恢复项目
(2)招标范围:安徽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二期场地围墙恢复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4.2投标人只能采用网上提交购标申请的方式购买标书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自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8日,上午8:30-12 :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3日9时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