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公路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环江公路管理局S211线(原S205线大沙坡至德胜公路K11+867~K11+930右、K45+085~K45+134右)地质灾害处治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2.项目编号:GXHC-JHCG-2017-17
3.项目名称:S211线(原S205线大沙坡至德胜公路K11+867~k11+930右、K45+085~K45+134右)地质灾害处治工程
3.1.工程概况:(详见一阶段施工图设计)
S211线(原S205线大沙坡至德胜公路K11+867~k11+930右、K45+085~K45+134右)地质灾害处治工程。
4.主要工程量如下: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2017-6
1 挖路基土方 m3 5539.0
2 弃方运输 m3 2422.0
3 利用土方 m3 3117.2
4 借土填方 m3 4953.0
5 浆砌片石路肩排水沟 m 60.0
6 浆砌片石急流槽 m3 80.55
7 浆砌片石护脚 m3 200.1
8 22cm级配碎石底基层 m2 414.4
9 30cm级配碎石基层 m2 403.2
10 1.0cm厚封油层 m2 1140.0
11 8cm沥青混凝土面层 m2 1140.0
12 1-1.0×1.0盖板涵 m 6.0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招标控制价上限:69.0万元
7.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2.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各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7.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7.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8.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