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ZZB—ZDGX—170705
一 招标条件
本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拉康至狮泉河加木2组聂达公路和噶尔县接G219(K1706+000)至典角村2组典兴桥公路新建工程已由西藏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以(阿交发【2017】165号、17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阿里地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
2.2项目概况:1、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拉康至狮泉河加木2组聂达公路新建工程路线全长25.795公里,路线起点位于加木拉康,终点止于加木2组聂达。全线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路面为6厘米天然砂砾路面。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级,桥梁23延米/1座,涵洞152.06米/23道;2、噶尔县接G219(K1706+000)至典角村2组典兴桥公路新建工程路线全长68.86公里,起点位于接G219(K1706+000),终点止于典角村2组典兴桥。全线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新建。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路肩采用2×0.5米土路肩,路面为6厘米天然砂砾路面。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级,新建盖板涵445.75延米/68道。
2.3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4监理工作内容:工程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括各阶段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配合发包人进行工程结算和审计工作。
2.5监理期限:监理服务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或自治区颁发并在区内登记备案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和交通运输部或城乡建设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注册在本公司。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评标办法
本项目监理招标采用固定总价评分法。
五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