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名称 内容
1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东交通中心及T2航站楼照明LED改造项目 本项目主要对东交通中心3F西庭(中庭以西至磁浮分界)、B1F(以东至航站楼,以西至磁浮分界)及T2航站楼(A3、A4、C3、C4)消防通道区域内照明改造,投标方需根据以上区域灯具具体型号(详见技术规格)提供数量为3644套的新LED照明灯具,并将上述区域旧照明灯具拆除并回收后,安装新LED照明灯具。
施工工期:90个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8月20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 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到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成立时间不低于3年(以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为准);
(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招标公告发布日中国银行首次公布的相应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LED灯具生产;
(4)投标人具有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灯具产品具有CCC认证;
(6)投标人具有机场、火车站、地铁站等大型公共建筑有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照明改造业绩,至少提供3项业绩合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7)本项目中有关拆除和安装灯具的工作,必须由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实施,若投标人不具备该施工资质,可将该部分工作分包给有该施工资质的企业,并且该企业也必须满足第(6)条的要求;该分包企业不得再作为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企业参加投标、也不得独立投标本项目,否则,其所涉及到的投标将全部被否决;
(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可于2017年7月11日起至2017年7月17日止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00,13:30~16:30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