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抚顺市望花区塔峪镇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抚顺市望花区塔峪镇人民政府公路工程监理费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抚顺市望花区塔峪镇人民政府公路工程监理费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LNHYFS2017-116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 监理服务
抚顺市望花区塔峪镇2017年一事一议后二道村内道路工程、抚顺市望花区塔峪镇2017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英后线、抚顺市望花区塔峪镇2017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英武线、抚顺市望花区塔峪镇2016年农村公路水毁工程-塔鲜线、抚顺市望花区塔峪镇2016年农村公路水毁工程-英后线工程监理费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 人民币肆万零陆佰壹拾壹元整(40,611.00 元);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法人企业,具有本次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市政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单位,项目总监资质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抚顺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抚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抚顺政府采购网站“--重要通知”栏目中“抚顺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抚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投标人报价构成:
1、投标人均以费率报价,所报价格均包含:工程服务费、税费等全部价格,招标代理服务费按2002[1980]号文件执行,收取中标金额的1.5%,代理服务费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费率),否则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报价文件:
投标报价单、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三项以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需提供售后服务质量承诺书等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份数:共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以上材料要密封在档案袋中,在封皮注明投标人全称及投标项目全称,开标前不得开启封,加盖公章。
十一、投标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 7月 13 日8:30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3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