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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营销技改设备购置、2017年第一批营销备品备件采购(四) 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3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营销技改设备购置、2017年第一批营销备品备件采购(四)二 次公 告招标编号:0651-170888/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营销技改设备购置、2017年第一批营销备品备件采购(四)二 次 公 告

招标编号:0651-170888/D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营销技改设备购置、2017年第一批营销备品备件采购(四)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1、工程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营销技改设备购置、2017年第一批营销备品备件采购(四)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3、工程建设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投标人提供的销售业绩需要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合同及所对应中标通知书及发票为准。合同请提供合同封面、供货数量清单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中标通知书请提供复印件及数量清单。

5、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6、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7、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8、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0、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具体封装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5)。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在查询函出具之日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2、更多资格要求,详见各标段附表。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2日-2017年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逾期不接收报名。

2、报名

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截标及开标时间:

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商务技术标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经济标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截标及开标

七、招标费用:

1、招标费用: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招标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

2、中标人需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部门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收费标准计取。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和《内蒙古产权交易网》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对招标代理机构廉洁监督投诉邮箱:nmdlzbgl@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网址:www.nmgzb.com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业务二部

联系人:阮东洁、邓婷婷

联系电话:0471-3281296、3260186

邮箱:982026401@qq.com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塔拉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联系电话:0471-3473023

 

                                        2017年7月12日


附件1:第7章-营销-标段划分(最终)后审-二次.xlsx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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