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已由莲发改投资字[2017 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湖上乡湖上村,项目投资约96.11万元。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必须在莲花县境内设立分公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10日
1、招标条件:本已由莲发改投资字[2017 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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