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贫困户庭院改造建设(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二标段--设计已经由疏发改函【2017】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疏附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疏附县贫困户庭院改造建设(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二标段--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65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的建设地点:疏附县各乡镇
2.工程规模:5个乡镇贫困村进行庭院改造,消灭土坯房、土棚圈、土坯墙,建设美丽乡村,实施围墙、地坪等附属设施设计。
SFX201707111720010203001 疏附县贫困户庭院改造建设(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二标段--设计 5个乡镇贫困村进行庭院改造,消灭土坯房、土棚圈、土坯墙,建设美丽乡村,实施围墙、地坪等附属设施设计。 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注册建筑师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函(投标介绍信),投标报名所需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册。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注册建筑师资格贰级或以上的注册建筑师; 该建筑师一经报名,则必须为投标书中所报的建筑师且不可更改。如确需改变,必须在开标前一天向交易中心提出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征得交易中心同意之后方可更改,否则投标书作废标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规模和性质的施工业绩(至少提供一个,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为准)。 7、信誉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违反合同、拖延工期的情况(以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8、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