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车辆段电子防滑器试验台更新项目谈判采购二次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14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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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table{margin:0px auto;text-align:center;border-collapse: collapse;}a,b,font,span,div,p,td{line-heigh
table{margin:0px auto;text-align:center;border-collapse: collapse;}a,b,font,span,div,p,td{line-height:24px;}._WZ_T_0{text-align: left;}._WZ_T_1{border:1px solid #333;}._WZ_T_2{text-align: center;}._WZ_T_3{text-align: center; text-autospace:}._WZ_T_4{line-height: 130%;}._WZ_T_5{line-height: 130%}._WZ_T_6{line-height: 150%;}._WZ_T_7{line-height: 150%}._WZ_T_8{line-height: 130%; text-autospace: ;}谈判采购公告合肥车辆段更改大修、委外修、办公服务谈判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采购领导小组),现邀请合格谈判单位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服务进行谈判采购,有关事项如下:一、本次谈判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合肥车辆段电子防滑器试验台更新项目2.项目内容:标段 | 品名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合肥车辆段电子防滑器试验台更新项目 | | 台 | 1 | |
3.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见附件1。)二、潜在谈判单位的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性质的生产单位或品牌总代理、品牌代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不得分包转包);2.须通过铁路总公司评审的设备必须通过铁路总公司评审资质;3.代理商必须具有授权经销委托书(总代理)、总代理授权经销委托书。4.谈判单位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设备必须具备良好使用实例,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5.谈判单位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18日(国定节假日除外)。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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