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区实验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发布日期:2017-07-18 浏览次数:
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区实验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批复文号增发改投【2017】342号批复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招标
| 项目名称 |
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区实验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批复文号 |
增发改投【2017】342号 |
| 批复单位 |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
| 招标人 |
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州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 招标类型 |
其它 |
| 公告内容 |
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区实验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招标公告
经增发改投【2017】342号批准,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区实验学校建设工程实行全过程项目管理,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作为本项目管理的招标人,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单位,诚邀有投标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业主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区实验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2、工程概况: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73304.5平方米,拟建学校总建筑面积为148418平方米。建设中学、小学、幼儿园各一所,其中初级中学办学规模为30班、40人/班;高级中学办学规模为36班、平均35人/班;小学办学规模为84班、30人/班;幼儿园办学规模为15班、20人/班;合计班级数165班,在校生人数5280人。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楼、教学辅助楼、综合楼、教工宿舍、学生宿舍、体育馆、礼堂(多功能教室)、食堂等;供配电、弱电、空调通风、给排水、消防、燃气、人防等公用工程;场地平整、配套建设室外运动场地、校内道路与广场、绿化、围墙、大门等设施及公用市政道路。
3、项目总投资:暂定为人民币89027.65万元(含暂定建设用地费11669.68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估算项目管理服务费:最高限价暂定为564.62万元。本次招标以立项部门批准的项目总投资(扣除建设用地、建设单位管理费)为计价基数,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计取建设单位管理费约752.82万元,其中75%,即564.62万元(暂定)作为本次招标最高限价;剩余25%,即188.20万元(暂定)由招标人留作使用,不参与竞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最终以经增城区财政评审中心评审概算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的75%为结算价。
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中标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委托人有权对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服务期限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拒绝,服务酬金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的正常服务费用计取(但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经增城区财政评审中心评审概算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的75%),最终以增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6、项目工期: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期限从项目管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工程所有竣工验收、财务决算、确权、竣工资料归档、工程移交使用单位等全部相关工作,且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所有项目管理工作内容之日止。暂定2019年5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7、项目建设地点:增城区石滩镇顾屋村。
四、招标内容: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管理能力、技术力量、资质条件及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经验的第三方为项目提供项目管理服务。
由其在各阶段主要承担以下职责(在本项目管理合同签订前已完成的工作除外):在项目前期准备阶段,为业主办理有关规划、建设、用地、环保、排水、排污、交通、消防、供电、供水、供气、人防、节能、劳动安全、卫生防疫、概预算等相关技术审查和行政申报审批的手续;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配合招标人完成招投标管理,为招标人提供设计管理、投资控制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组织管理、竣工验收组织管理、项目移交管理和工程结算、决算组织管理等服务,代表招标人对参建各方进行管理,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中至少一项: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ink2'>或以上企业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④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以上资质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3、投标人自2010年1月至今独立承接1项总投资在10000万元或以上的项目管理(或项目代建或项目咨询)业绩,需提供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拟承担本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要求:
|
专业人员 |
人数 |
资格要求 |
|
项目管理负责人 |
1名 |
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资格中的一种资格,并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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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造价工程师 |
1名 |
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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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 |
1名 |
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给排水 |
2名 |
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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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工程师 |
1名 |
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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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师 |
1名 |
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备注:以上人员均需为投标申请人的合法雇佣员工,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投标申请人为各专业人员缴纳2017年04月~2017年06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
5、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IC卡,否则不接受投标报名。
6、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的监理人;
(4)为本次的设计单位;
(5)为本次的施工单位;
(6)为本次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次的监理人或施工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次的监理人或施工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次的监理人或施工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被责令停业的;
(11)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3)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投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的投标。
(14)申请人在安全生产、合同履行、招投标等工程建设相关领域有在公布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
7、连续两年(2015、2016年度)有效符合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4:30时。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地址: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号)
3、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叁 份, 壹 份正本,贰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按要求递交相关资料文件及原件。逾期送达的资料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材料复印件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核查。
6、报名完成后,经招标代理机构原件核查后,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材料复印件必须密封完整,作为资格审查材料。
七、资格预审办法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 资格预审办法
招标人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预审委员会将根据招标公告中的有关内容及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1)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7名时,采用择优的方式,按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列,选取排名前7名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2)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大于或等于3名且小于或等于7名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即成为正式投标人;
3)当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不足3名时,则按有关规定重新公告招标。
八、其他事项
1、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或隐瞒情况者,经查实,并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
3、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4、投标申请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正式IC卡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5、本公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www.dlztb.cn)和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廖先生
电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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