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7-GC0498-SG-1-(2、5、8标段)
1.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自治区草牧业试验试点项目施工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以内农牧草发【2016】1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及自筹,招标人为陈巴尔虎旗农牧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2标段:草籽晾晒场5000平方米。其中,人工草种晾晒场2000平方米,天然羊草采籽基地3000平方米。
5标段:草籽采购2000公斤。其中,偃麦草1000公斤,蒙农杂种冰草1000公斤。
8、购置机械设备,其中购草籽联合收获机2台;移动式喷灌设施3套,草籽清选机1台;切根机4台;牵引机2台。
(2)计划工期:二、五、八标段:10日历天;
(3)建设
(5)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招标控制价:2标段60万元;5标段14万元;8标段37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2本次招标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3本次招标五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依法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格的纳税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者;具有投标标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并且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具备“一签二证”即:种子标签,检验证,检疫证,经上级牧草种子检验站检验合格。
3.2.4本次招标八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备本次招标所需货物供货能力的经销商,且具有完善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有类似销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须提供检验合格报告。
3.3.1二、标段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需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2五标段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标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一签二证”(即:种子标签,检验证,检疫证),经上级牧草种子检验站检验合格。提供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3.3.3八标段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生产厂商必须持有本项目所需货物规格的产品检验报告、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元)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内蒙古自治区草牧业试验试点项目施工(2、5、8标段)二次 | (2) | 12,000.00 | 1540 4359 1071 |
(5) | 2,800.00 | 1556 4358 9417 | |
(8) | 74,400.00 | 1492 4358 8366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中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或现金、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4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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