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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高青兰线泰安-聊城段东阿黄河公路大桥防洪影响补救措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山东黄河河务局聊城黄河河务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

 1、招标条件

本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山东黄河河务局聊城黄河河务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高青兰线泰安-聊城段东阿黄河公路大桥防洪影响补救措施工程施工
2.2 项目编号:LCQTCG-2017-264
2.3 项目建设地点:聊城市东阿县
2.4招标范围
国高青兰线泰安-聊城段东阿黄河公路大桥防洪影响补救措施工程施工,施工招标范围:堤防加高帮宽、堤坡防护工程、堤防锥探灌浆加固工程、堤防防渗加固处理、旧城险工加高工程、丁口控导根石加固、活柳坝工程、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及占地处理等。
本次共一个标段。估算价752.9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1.5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取得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6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水利专业及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1.7投标单位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前三年,下同)完成的黄河堤防、道路、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合同额累计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审查投标人资格时,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所需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且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评审的原件及证明材料为准,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未经验证原件的资格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17日09时00分至2017年7月21日17时 30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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