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乌昌路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其办事处食堂扩建工程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编号:ZCD-KFQ(821)2017060),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到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乌昌路街道办事处食堂扩建工程
2.2 建设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乌昌路街道办事处
2.3 采购预算:43.00万元
2.4 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 本工程为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乌昌路街道办事处食堂扩建,本工程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图纸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须有进疆备案。
3.3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 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安全事故记录。
3.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请于2017年7月15日至2017年7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