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锦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局的委托,锦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局采购防治绿地及林木病虫害农药项目(项目编号:ZZZB[2017]04701号)进行询价采购, 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一、采购内容
1. 采购品目
序号 采购品目 规格 主要功能参数 数量 单位
1 50% 甲基托布津 200g/ 袋 腐烂病、溃疡病 900 袋
2 20% 三唑酮乳油 200ml/ 瓶 蔷薇科桧锈病 2000 瓶
3 5% 吡虫啉 200ml/ 瓶 蚜虫、蚧虫、螨虫等刺吸类害虫 1500 瓶
4 1.3% 苦参碱 500ml/ 瓶 天幕毛虫、美国白蛾等食叶害虫 800 瓶
5 25g/ 升溴氰菊酯 350ml/ 瓶 天幕毛虫、美国白蛾等食叶害虫 1200 瓶
6 40% 毒死蜱 200ml/ 瓶 光肩星天牛等蛀干害虫 900 瓶
7 石硫合剂 400g/ 袋 树干涂白 2000 袋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一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报价无效。
2. 采购预算:10万元人民币。
3. 交货地点: 锦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局 指定地点。
4.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 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生产厂家或经销企业,具有相应的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 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证(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4.3 具有同类项目采购合同(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4.4 提供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领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 、自2017年7月18日起至2017年7月20日止(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