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石河子市新华书店图书大厦内部装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农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八师发改(投资)备【2013】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疆石河子市新华书店,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河子市新华书店图书大厦内部装修设计
2.2 建设地址:石河子市43#小区
2.3 建筑规模:6000㎡(其中一层3000㎡,二层:3000㎡)
2.4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5 工程投资额: 万元
2.6 设计周期: 20日历天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7.1本次施工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石河子市新华书店图书大厦一层、二层内部装修设计所有的内容(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在国内具有新华书店内部装修设计的业绩,技术力量雄厚,综合业务能力强,社会信誉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编制能力,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当地建设行政部门进行动态核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3.2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5月20日至 2017 年 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6:00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收报名。
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近三年在国内具有新华书店内部装修设计业绩不少于2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携带复印件三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7 年5月27日至 2017年6月2 日,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00 时,下午 16:00 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
7.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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