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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东疆港区东部岸线物业管理(2017年)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9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天津港东疆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建设的天津港东疆港区东部岸线物业管理(2017年)已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

  天津港东疆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建设的天津港东疆港区东部岸线物业管理(2017年)已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东部岸线位于港区最东部,与观澜路毗邻,占地面积约0.4平方公里,海岸线长度4公里。
东部岸线景观一期,南起大同道,北至重庆道,南北长约1500米,东西宽约20.1米。其中石材铺装与绿化面积约21150平米,亲水平台面积约500平米,沥青路面面积约9000平米,并包括景观座凳、小品及临海护栏等。
东部岸线景观二期,北起新港八号路,南至内蒙道附近,沿东外堤,与东部岸线一期相接。南北长约2900米,其中绿地面积约29.83万平米,广场平台面积约1800平米,木栈桥面积约900平米,分别在延安道与内蒙道建设两个停车服务区,每个服务区面积为约4000平米,功能为餐饮休息(800平米)、纪念品售卖(摊位各30米长)、安全监控、停车等,停车场面积分别为4000平米47个停车位和3500平米32个停车位,沿观澜路占路施划停车位1343个。
1.2工作内容范围:
通过本次招标确定一家专业物业公司,承担天津港东疆港区东部岸线的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整体区域具体管理工作,包括停车场、安全秩序、环境卫生、景观养护、餐饮经营及临时摊位管理工作;
1.3 服务地点:天津港东疆港区东部岸线;
1.4 服务周期:365天(若在服务期内评定优秀,可连续签订三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每执行完一个合同年度进行一次结算);
1.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之外的国内企事业单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其他货币。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64号令)规定的二级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三、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7月17日8时至2017年7月21日16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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