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公告“第3条 投标人资格要求:3.1(2)具备合法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nbs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p; 由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9号),决定废止《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该证已经停止办理(公告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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