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06线(喀旗段)公路K251+620-K270+577.111段路面
翻修工程土建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1504000001000136001
1、招标条件
国道306线(喀旗段)公路K251+620-K270+577.111段路面翻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赤峰市交通运输局以赤交发[2017]300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赤峰市交通运输局拨款,招标人为国道306线公路K251+620-K270+577.111段路面翻修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现招标人就本项目的土建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道306线(喀旗段)公路K251+620-K270+577.111段路面翻修工程起点位于喀旗七家大桥K251+620处,经恩州村、上店村至路线终点十家满族乡K270+577.11,全长18.957公里。
维持原有技术标准,路基宽12米,路面宽9米,路面结构形式采用4cmAC-13型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23cm冷再生水泥稳定砂砾基层;维修利用小桥2座,新建涵洞1座,换板利用涵洞8座,维持原汽车设计荷载标准;维修利用原有排水及防护工程,部分新做里程碑及百米桩。
2.2标段划分:本施工标划分1个标段,监理标划分1个合同段,划分数据见下表:
监理合 同段号 | 施工 标段号 | 起讫桩号 | 工程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 |
JL-1 | TJ-1 | K251+620-K270+577.111 | 18.957 |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及其它附属设施等 |
2.3计划工期:
①施工工期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9月30日,即52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②监理服务期共26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本次施工招标邀请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的单位申请投标,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其中: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可以专业分包,最低资质要求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②自有或参股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近5年内(2012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工2项里程均在15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公路标准或以上等级公路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含路面工程)的施工,并通过竣工或交工验收,信誉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邀请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的单位申请投标,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②自有或参股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③近5年内(2012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监理过2项里程均在15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公路标准或以上等级公路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含路面工程)的施工,并通过竣工或交工验收,业绩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可以专业分包的施工工作内容,如有分包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分包协议、分包人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供评审,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向招标人提供详细的分包计划及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3.5凡被交通运输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赤峰市交通运输局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标指“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监理标指“总监理工程师”)近10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及相关事宜
4.1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详见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
4.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各投标人须先办理信息入库,注册成功且审核通过后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登陆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已办理信息入库的单位可以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4.3 填写投标信息时间:2017年7月18日8时30分至2017年7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4.4施工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监理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交纳,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4.5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18日8时30分至2017年7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注①:本次招标采用网上电子招标方式,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办理CA锁,否则将无法正常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②: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注③:办理入库注册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574059210;电
4.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陆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7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答疑澄清文件”,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投标人考察现场和阅读招标文件后的问题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出,招标人予以答复。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到账截止时间以补遗书的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方式,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9日上午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10:00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和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必须同时递交。
7.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施工标评审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监理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http://)、(http://)、内蒙古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www.nmjt.gov.cn)和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cfweb)上同时发布。
10、监督部门
单位: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
地址:喀喇沁旗锦山镇锦南大街
电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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