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温县新洛路与旅游路交叉口两侧绿化工程已由温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温县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局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温县新洛路与旅游路交叉口两侧绿化工程。
2.2项目编号:温交易【2017】189号
2.3工程地点: 温县新洛路与旅游路交叉口。
2.4项目工期:20日历天。
2.5工程概况:温县新洛路与旅游路交叉口两侧绿化工程主要概况:整理绿化用地、栽植绿化植物、喷播植草籽、绿地起坡造型、安装供水管线等;具体绿化植物品种及数量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国家工商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且具备“园林绿化”经营内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近三年有园林绿化业绩不少于一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
3.2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开具有效时间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到开标的前一天,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间
2017年7月 17日9时00分—2017年7月 28 日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