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投标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
7本*投标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同时满足,若有一项审核未通过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提供的所有资格类文件资料应是有效、清晰。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原件备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
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9、投标截标时间*-*-**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北京时间****1幢7B号开标大厅*、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开户银行:福建*营业部开户名*帐*代理机构*-7-*查看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