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谈判条件:
受招标人“德钦县林业局”委托,进行德钦县城面山治理造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欢迎有实力的潜在竞标单位参加德钦县城面山治理造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竞谈范围及竞谈要求:
2.1项目名称:德钦县城面山治理造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
2.2竞谈范围:对国道214线与环东路交叉口弃土场及德盐路214线日松吾木火烧迹地进行造林,造林面积约为123亩,且植树自县级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的养护;(详见竞谈文件)
2.3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
2.4 建设地点:国道214线与环东路交叉口弃土场及德盐路214线日松吾木火烧迹地;
2.5质量要求:合格(苗木成活率不低于95%,林木保存率不低于95%);
2.6资金来源:自筹。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竞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苗木经营和销售的商家,并具有树木栽植施工经验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组织及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3.2业绩要求:竞标人近年(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两项造林绿化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业绩;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销售证明材料或工程接收证书。
3.3派驻项目负责人:具有树木栽植施工及养护经验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近三年(2014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3.5无犯罪记录查询函: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出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自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招标人拒收其竞标文件。
3.6信誉要求:当前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2013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处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7年7月14 日至 2017 年 7 月18日,每日9:00 时至 11:30 时,14:30 时至 17:00 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