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成都龙泉山雷达工程已由 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成都龙泉山二次雷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西南局函〔2013〕2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
龙泉山雷达站10KV线路及供配电工程:四川省成都市仁寿县高家镇玛瑙村龙泉山雷达站;
计划开工时间:龙泉山雷达站10KV线路及供配电工程:2017年8月;
注:工程中子项工程开始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施工条件具备)
(2)工程规模:
1.龙泉山雷达站10KV及供配电工程:新立10米普杆2基,架设架空导线LGJ-50/90米,敷设10kV铜芯电缆YJV-10-3*50/913米,安装10kV跌落开关1组、10kV避雷器1组,SCB10-250kVA干式变压器1台,高压开关柜2面,低压开关柜4面及配套电力仪器仪表,拆除10米普杆5基,拆除架空导线LGJ-50/1710米,拆除10kV真空开关1台,拆除S11-250kVA变压器1台。
(3)工程内容:
1.负责设备安装前从安装地点附近或安装地点接货、保管及运输至安装现场;负责正式线路的施工建设;
2.完成指定台站供电设备及配套设备的安装并做相应调试;
3.与用户和监理清点货物,并将备品备件造册移交;
4.工作内容中所列出的各项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5.收集对今后维护有利的相关资料;
6.绘制详细工程竣工图纸并对此图纸进行详细解释,并按业主要求提供竣工资料;
7.负责上述工程规模描述中的所有乙供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
8.子项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盈利,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请投标人于 2017年 7 月 17 日 至 2017年 7 月 24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