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二连浩特市驿信城乡发展建设投资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本项目已由二发改发【2016】64号文件批准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二连浩特跨境经济合作区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道路工程-临时给水工程(东经三路、西经八路)
资金来源: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
项目地点:二连浩特市跨境经济合作区内
建设规模:投资额约1910955元。
计划工期:2017年8月10日-2017年9月10日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企业资质要求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施工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监理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
四、资质审查资料
1、报名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质审查材料
1.1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专职人员五大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同时具备安全考核证)、材料员、质检员)人员证及授权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及缴费花名册、劳动合同,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企业报名表(在二连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一式三份)。
1.2监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市政公用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监理员证书、拟派监理机构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企业报名表(在二连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一式三份)。
注:(1)、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A4纸)两份,未提供原件或逾期送达或提供资料不全者,被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其投标将被拒绝。
(2)、参加开标会议时施工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监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每天9: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