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招标管理 » 正文

巩义市2017年干线公路中修项目(安防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豫公路养【2016】606号文件和巩交【2017】70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

 1、招标条件

本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豫公路养【2016】606号文件和巩交【2017】70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和省补资金,招标人为巩义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修建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7-27
2.2项目建设地点:巩义市2017年S312线公路安防工程位于巩义市康店镇境内,起点位于石灰务大桥(桩号:K233+792处),终点位于巩偃交界(桩号:K243+448),全长9.656公里。
2.3项目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 3 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招标范围:标段内的中修项目(安保工程)。
2.5施工标共分为 1 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护栏5260米,标志牌159块、标线3273.4平方米、线形诱导标60个、轮廓标192个、道口标柱120个、警示桩1127个、削剪树木290棵、拆除标志牌29个、减速丘116米。
2.6项目总投资:约24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2012年1月至今承担过里程累计不小于10KM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大、中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
3.4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购买招标文件。根据《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文件精神,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3.5拟派往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安全考核合格(不含临时),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证明)。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2017年 7 月 17 日至2017年7月 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