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瑞昌市大唐新区管理委员会 的 委托,依据瑞昌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瑞购2017B000105001),就其瑞昌市大唐新区市场南路三个路口信号灯、电子警-察安装工程 项目 进行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项目编号:RCZC-RZ2017GK-G024-1
2 、项目名称 : 瑞昌市 大唐新区市场南路三个路口信号灯、电子警-察安装工程
3 、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万元)
4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供应商。
4.2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或生产企业。
4.3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含电子警-察摄像机、闪光灯、补光灯、方向指示信号灯)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投标人若有上述产品的任意一项或多项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电子警-察摄像机、闪光灯、补光灯、方向指示信号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同时上传原件扫描件。
4.4 投标人设备采集的数据与现有的公-安交通管理应用平台兼容,与现有的交通指挥中心平台服务器无缝对接(投标人必须提供厂家的接入证明原件);并承诺无偿负责承担五年内数据传输的光纤租用费和五年免费售后服务 ( 投标人必须提供承诺函,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 同时上传原件扫描件。
4.5 投标人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同时上传原件扫描件。
4.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二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同时上传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4.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同时上传原件扫描件)。
4.8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并上传2017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税票和社保保障金收据的原件扫描件)
4.9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同时上传原件扫描件)。
6 、开标时间、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8月9日下午15:00 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