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玉溪公路局2017年灾毁恢复重建及生命防护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云南省公路局 (云路计[2016]8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玉溪公路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和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玉溪公路局作为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包含灾毁恢复重建和生命防护两个项目,其中灾毁恢复重建项目分布在通海、华宁和新平县境内,灾毁恢复重建里程47km,主要实施内容有路基缺口修复、涵洞工程、排水工程、路面工程等;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分布在易门、华宁、江川、通海、新平境内,实施隐患里程97km,主要实施内容有钢筋混凝土护栏、波形护栏、标志标牌等,总投资3280万元。
2.2 工期计划:2017年11月30日之前完工。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申请人不曾受到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