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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高速公路管理处2016、2017年中修工程(第二批)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CEITCL-HL-QTGC-1707411.招标条件北安高速公路管理处2016、2017年中修工程(第二批)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招标编号:CEITCL-HL-QTGC-170741

1.招标条件
北安高速公路管理处2016、2017年中修工程(第二批)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北安高速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为政府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安高速公路管理处2016、2017年中修工程(第二批)。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地区。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017.8.10-2017.10.30。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两个标段。
合同段 名称 工程内容 估算金额 (元)
L8 2016年北安北收费广场(中修) 高模量特种沥青混凝土6cm5543平方米,C30水泥混凝土路面30cm1894平方米,收费岛,机电工程,标线工程 1,693,578
L9 2017年同步薄层罩面(中修) 同步薄层罩面面积17850m2 1,091,60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可对上述施工标段提出申请。
(1)企业资质最低要求
L8、L9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中具有类似项目工程经验不少于2个,(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书和合同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3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4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条款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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