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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放射性物质公路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受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放射性物质公路运输服务(招标编

 一、招标条件:

受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放射性物质公路运输服务(招标编号:XHTC-FW-2017-0387)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招标要求:
1、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在2017年8月—2018年9月期间,先将14个Ⅱ型标准钢箱从甘肃省甘肃矿区低窝铺西北处置场运至北京市房山区新镇,然后分7批次,共49车次将指定货包由北京市房山区新镇运输至甘肃省甘肃矿区低窝铺西北处置场。具体包含车辆调遣、钢箱调遣、重运、空运、栓系、押运、辐射防护、货物运输保险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运输路线:甘肃省甘肃矿区低窝铺西北处置场往返北京市房山区新镇。
3、运输时间:2017年8月—2018年9月,具体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
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项目及相关服务,且财务状况良好能为本项目在合同期内顺利实施提供充足的保障,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管理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1.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放射性物品(低水平放射性废物或三类放射性物品)或危险货物运输(7类);
1.3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主要是放射性物品运输项目,近三年指2014年07月至2017年07月);
1.4投标人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07月17日至2017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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