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空管局情报中心航空情报自动化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以《关于空管局情报中心航空情报自动化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立项(代可研)报告的批复》(民航函[2016]67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航空情报自动化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空管局情报中心航空情报自动化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招标采购项目。
2.2 建设地点:北京。
2.3 招标范围:建设国内航空数据库;开发静态数据管理系统、航空情报数据共享系统和协同业务处理系统等3个应用子系统;利用现有设备搭建测试平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5 交货期:系统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交付现场并开始安装和调试,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现场验收,包括全部货物现场调试及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的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所投主要设备(服务器)须取得该品牌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4)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并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2014年-2016年)。
(5)信誉要求: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信誉良好,已往履约情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中同时投标。
4. 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07月17日至2017年0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