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长江中游宜昌至昌门溪河段航道整治二期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水函【2017】4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航道局,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长江航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长江中游宜昌至昌门溪河段位于葛洲坝水利枢纽下游,全长约83公里。
2.2 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左岸中沙咀边滩上建设4道护滩带;在南阳碛洲体上建设1道护滩带;在南阳碛右汊建设1道潜坝及1道护底带;建设左岸沙家湾护岸1229米;对右岸后江沱1920米的护岸进行加固;配套建设航道整治建筑物专用标志10座。
本工程施工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1)整治工程:①中沙咀边滩守护工程,在左岸中沙咀边滩建设4道护滩带,长度分别为667米、711米、660米和581米;②南阳碛护滩工程,在南阳碛洲体建设1道护滩带,长度为611米,其中局部串沟区域为坝体,坝顶高程为36.96米;③南阳碛右汊守护工程,在南阳碛右汊修建1道潜坝和1道护底带,潜坝长度为622米,坝顶高程为32.96米;护底带长度为810米;
护岸工程:①沙家湾护岸工程,对沙家湾一带长1229米岸线进行守护,并在护岸上下游各设置50米长衔接段,与已建护岸或天然岸坡平顺衔接;②后江沱护岸加固工程,对后江沱一带已护岸线进行加固,加固长度为1920米;
(2)配套工程:在航道整治工程竣工后,配套建设航道整治建筑物专用标志10座;
(3)建设期维护工程;
(4)临时工程:临时码头、道路及预制场维修,施工期临时施工专设浮标 15 座等。
2.3 计划建设工期:36个月,其中施工工期:24个月,试运行期:12个月。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至 2017 年 7 月 21 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