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醴陵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其醴陵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服务项目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醴陵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醴财采计 [2017]0121号 委托代理编号: HNPJ-LL-201721
3、采购内容: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服务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预算(元)
1 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服务 1项 700000.00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醴陵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服务项目 符合国土厅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服务项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1、服务工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付款方式: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1、中标方提交的成果通过有关部门审批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
3、能满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各项条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年 7月 24日 17时 3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