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新闻 » 正文

[中山市]广东海事局中山黄圃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施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东海事局中山黄圃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施工 批复文号海计装【2016】687 号批复单位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
  项目名称  广东海事局中山黄圃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施工
  批复文号  海计装【2016】687 号
  批复单位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招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海事局
  项目所在地区  中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广东海事局中山黄圃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广东海事局中山黄圃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以海计装【2016】687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海事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海事局 。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广东海事局中山黄圃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码头建设内容:在中山港黄圃港区内,洪奇沥水道右岸三星口上游约500米处建设中山黄圃海事工作船码头,配套建设停车场、训练场、值班待命用房、疏浚、道路、供电、给排水、消防、通信等工程。 2.2建设地点:中山港黄圃港区内。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是广东海事局中山黄圃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内工程预计建安造价约 1164 万元。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2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完工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3.4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高桩梁式码头水工建筑物的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类似项目 10 年以上,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3.5  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运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担任过高桩梁式码头水工建筑物的施工的技术负责人,从事类似项目 10 年以上,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3.6 其它人员要求:①港航专业工程师1人, 港航、水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 年以上水运工程施工经验;②合同计划工程师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合同计划工作 5 年以上;③质检工程师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水运工程质检工作 5 年以上;④测量工程师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水运工程测量工作 5 年以上;⑤试验检测工程师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类似工作 3 年以上;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初级及以上职称,负责类似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2 年以上,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 类证书。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其他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3.7 2014-2016年以来公司有赢利(大于零)记录。需提供2014-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8 业绩要求:近5年(2012年1月1日以来)必须承接并完成过类似工程单项合同1000万以上的高桩梁式码头的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协议书及工程接收证书的复印件。 注:工程接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3.9  企业取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 3.10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①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才具有报名资格。 ②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对本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③该证明材料有效期的计算,在该项目报名时间段内均属有效。 3.11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2) 3.1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工程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工程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工程投标。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20 日至2017年 7 月 24 日,每日上午9:30至11: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至16:0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委托代理人持报名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基本信息表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③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3.1~3.11条”所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拟投入人员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相应资格证或岗位证书、职称证、半年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 以上报名资料一份,编制封面、目录,按顺序装钉成册,报名资料复印件需要提供原件现场核对,同时还须单独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本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样表可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使用)购买招标文件。不按上述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4.2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等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申请人拟定项目负责人须亲临现场完成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不接受邮购方式。 5、如有修改或补充,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公布为准。 6.其他: 6.1 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办理方法见网站(http://www.dlztb.cn)办事指南。 6.2 本次招标、评标全过程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投标人在中标后需向该中心缴纳中标总价万分之九的服务费。该部分费用由投标人中标后自行缴纳。 7
                                                       2017年7月19日
附件1: 申请人基本信息表(格式)
申请人全称  
总部注册地址  
上级主管部门   企业性质  

附件2: 投标申请人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海事局: 本公司就参加广东海事局中山黄圃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近3年投标人没有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在以往工程中对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等款项均能按期支付,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过去三(3)年未因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受到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下同)、建设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建设厅宣布取消在本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有效期内,(至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止,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已经满期的除外); 四、本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从报名当天开始无在建项目,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可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取消我司投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东省海事系统招标投标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活动一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2017年   月   日      
  相关附件广东海事局中山黄圃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招标公告.doc
  发布人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7-19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gd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国电宝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锅炉省煤器管等采购 广东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991.98KWp屋顶光伏项目、深圳市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559.94 KWp屋顶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