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对文昌市公务用车涉改取消车辆处置(拍卖)项目(项目编号:HNXJ-HN-2017-04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的名称、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的性质
1.1、名称:文昌市公务用车涉改取消车辆处置(拍卖)项目;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近3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近3个月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2.5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2.6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7外地投标人须在海口市具有分支机构作为长期服务机构(提供工商注册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4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