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局白城供电段内蒙古锡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汽车采购
公开谈判公告(二次)
采购编号:ZTGJ2017-SY045
沈阳铁路局白城供电段内蒙古锡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汽车采购公开谈判(二次)项目,立项单位为沈阳铁路局物资管理处设备办公室,资金来自工程款源,项目资金已落实,受沈阳铁路局委托,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所需物资设备,采用公开谈判方式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1.项目概况
沈阳铁路局白城供电段内蒙古锡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汽车采购。
2.采购依据
1.《沈阳铁路局物资管理办法》(沈铁物资〔2017〕14号);
2.《沈阳铁路局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沈铁物资〔2017〕15号);
3. 《沈阳铁路局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沈铁物资〔2017〕21号)
3.资金来源
工程款源
4.采购内容
本次谈判的物资设备种类、数量、交货地点详见公开谈判公告附件1。
5.报价人资格要求
5.1本次公开谈判要求报价人须具备如下:
(1)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代理商须具有拟购品牌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须在有效期内,如正在办理授权的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5.2本次公开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谈判文件的获取
6.1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07月20日至07月22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
6.2本项目谈判文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件售价(不以包件售卖)¥300元,购买谈判文件即可参加多个包件,包件号必须在报名表中填写准确,代理机构将留存备查。
6.3谈判保证金:A01:200元
6.4凡有意参加报价人,在购买谈判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本公开谈判公告10.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采购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标书款到帐后,请将购买谈判文件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事先填写完整)、汇款凭证、标书发票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等资料扫描件及office申请表可编辑版本发送到电子邮箱bjztgjzb@126.com,邮件发送成功后会收到回复,报价人应仔细阅读此信息。如报名资料无误,售卖人将在当天16:00时陆续开始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收到电子版代表报名成功,报价人应保留此邮件备查。当天如未收到电子版,请于报名第二日以邮件方式说明情况并补齐材料,我们会立刻处理相关问题并及时给予回复。
7.报价文件的递交
7.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07月26日08:00时至08:30时,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7月26日08:30时,递交地点在沈阳铁路局物资采购所四楼开标室(地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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