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清洁散煤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
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包号 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1 庆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清洁散煤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供应商须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煤炭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通过的检验检测能力符合拟承担的项目要求。
1.时间:2017年07月18日至2017年 07月24日(每日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