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能发电厂前区公寓楼玻璃幕墙修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 计划工期:2017年9月10日 至 2017年 11月 25日 ,总工期75天, 发包范围:厂前区A、B、C、D、E栋公寓楼彩色玻璃幕墙更换;C\F餐厅彩色玻璃幕墙更换;小车队彩色玻璃幕墙更换;G栋宾馆大厅顶部中空夹胶玻璃更换;行政楼西侧及大厅三楼南北两侧中空玻璃更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合法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唯一号码),投标人公司资质的营业执照范围必须具有建筑工程内容体现,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标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评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近3年在神华集团系统内合同执行过程中无重大不诚信事件发生,承诺无行贿记录,一经查实则取消投标资格;
(5)投标人应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近三年应至少具有2个建筑幕墙施工或修缮项目业绩;
(8)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6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完成信息注册登记
投标人只能采用网上提交购标申请的方式购买标书
首先登录按照购标审核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扫描件后,提交购标申请;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请投标人务必于购标申请通过后72小时内完成付款操作,否则无法完成缴费流程,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为2017年8月9日上午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