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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衡水景和城项目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JHC-201702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谈判编号:JHC-2017021. 采购条件  本招标衡水景和城项目业主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景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

 谈判编号:JHC-201702

1. 采购条件
  本招标衡水景和城项目业主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景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衡水景和城项目部。本项目部分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相关批复现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滏阳一路北。建设规模:含七个单项工程,其中26#、30#、35#、36#楼为住宅楼(26#楼地上24层,地下2层,30#楼地上17层,地下2层、35#楼和36#楼地上26层,地下2层),26-1#、26-27#楼为配套商业楼(地上2层),及片区地下车库(地下1层),共计96812.99㎡。
施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3月18日,工期656日历天。
合同金额: 19824.0199万元,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要求,质量合格。
2016年6月1进场施工,目前正在进行施工,26#、30#、35#,36#楼全部封顶及地下车库全部进行二次结构装修阶段,。
2.2招标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衡水景和城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4-2016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衡水景和城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4.2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7 年07月20日16:00时前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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