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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群力站#1、#2蓄电池组更换(消缺)等3个项目施工采购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110kV群力站#1、#2蓄电池组更换(消缺)等3个项目施工采购(项目名称)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110kV群力站#1、#2蓄电池组更换(消缺)等3个项目施工采购(项目名称)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以(佛供电计(2017)2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建设资金为佛山供电局资金,采购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2建设规模:110kV群力站#1、#2蓄电池组更换(消缺)等3个项目施工采购。
2.3采购范围: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规程要求,110kV群力站#1、#2蓄电池组、110kV陈村站#1、#2蓄电池组、110kV宏图站#1、#2蓄电池组更换(消缺),相应土建施工、二次电缆敷设、相应二次设备、回路、远动等系统的改造、安装、调试。确保工程符合验收标准,达合格工程。负责建设单位提供物资的保管。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20日,具体时间在签定合同时确定。
3. 供应商或服务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4)、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已在投标单位合法注册且执业有效的机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外省企业必须要机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7)、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7年07月19日至2017年07月21日,每日0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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