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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大客专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工程甲供物资(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哈大客专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工程甲供物资(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采购招标二次公告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TJGWZ2017-0261.招标

 哈大客专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工程甲供物资(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TJGWZ2017-026
1.招标条件
本哈大客专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工程已由哈尔滨铁路局计划统计处《关于哈大客专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可行性研究审查意见》2017(24)批准建设,项目为哈大客专公司委托哈尔滨铁路局代建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铁路局,由哈尔滨铁路局工程管理所具体实施。本项目哈大客专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工程甲供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本项目在哈尔滨供电段内建设一套3C地面数据接收、分析终端,段内设机房,机房内设置相应的服务器组、磁盘阵列、硬盘数据分析机、显示平台、操作台、UPS等设备。
2.2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数量及包件划分如下: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设一个包件,具体数量如下:
哈大客专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一套(包含系统安装、调试,为交钥匙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生产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必备的检测能力,投标产品必须提供近三年铁路局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业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3投标产品必须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4投标产品应符合“关于发布《高速铁路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6C系统)总体技术规范》的通知”(铁运〔2012〕136号)文件的技术标准。
3.5投标产品必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安全测试报告。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经销代理商及无实际生产能力者投标,严禁分包、转包、贴牌生产及外购。
3.7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
4.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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