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 省道204线过境营山县城改线工程(营山县城一环路工程)亮化工程(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审批【2014】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营山县荣达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营山县荣达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审批【2014】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起于营山县民政局转盘处,经物资仓库、何家店,绕回营山县民政局转盘处
2.2 建设规模:包含路灯工程和电源工程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财政评审范围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一次性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省外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近3年以来具有1个及以上在建或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3.2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7 月 19 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 7 月 23 日23时5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