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1.招标说明
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纪要文件精神,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模式建设延平新城产业园区项目。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南平市人民政府授权福建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及招标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延平新城产业园区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2 项目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用地涉及土地面积约9367亩(含水域),其中工业用地约3720亩,商住用地约1080亩,基础设施用地1076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25亩,斜溪生态水域治理用地1852亩(含水域967亩),其它保留山体1420亩。
本项目实施征地拆迁、三通一平、公益性设施工程等建设,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如下:
(1)土石方工程
土地平整5985亩(不含污水处理厂建设地块110亩、斜溪生态水域治理与保留山体面积3272亩),其中:土方开挖2371.68万m?;土方回填2320.86万m?;浆砌毛石护坡、挡墙51839m?,草皮护坡47082㎡。
(2)道路工程
①道路主体
36m宽主干道6.5km;32m宽主干道4.5km;26m宽次干道5.9km;18m宽支路4.6km;16m宽支路4.7km;12m宽支路2.92km;停车场25000㎡;绿化面积110000㎡;土基处理6.5 km;边坡防护25000㎡;桥涵3500㎡,以及道路海绵工程;道路工程中包含红线外百合花路至新港路沿闽江段、纬五路500m,不包含316国道、新港路。
表1-1 道路建设规模及标准
|
编号 |
道路级别 |
道路名称 |
走向 |
红线宽 度(米) |
断面形式 |
道路长度(米) |
备注 |
|
1 |
主干路 |
百合花路 |
东西 |
36 |
5.5米(人行道)+11.5米(机动车道)+2米(中央分隔带)+11.5米(机动车道)+5.5米(人行道) |
4698 |
|
|
2 |
主干路 |
百合花路(朱熹路五期) |
南北 |
36 |
5.5米(人行道)+11.5米(机动车道)+2米(中央分隔带)+11.5米(机动车道)+5.5米(人行道) |
1792 |
|
|
3 |
次干路 |
天祥路 |
南北 |
32 |
4.5米(人行道)+10.5米(机动车道)+2米(中央分隔带)+10.5米(机动车道)+4.5米(人行道) |
2740 |
|
|
4 |
次干路 |
经二路 |
南北 |
26 |
3.5米(人行道)+19米(机、非车行道)+3.5米(人行道)。 |
3860 |
|
|
5 |
次干路 |
纬五路 |
东西 |
26 |
2078 |
||
|
6 |
次干路 |
纬七路 |
东西 |
26 |
1120 |
||
|
7 |
支路 |
纬四路 |
东西 |
26 |
375 |
||
|
8 |
支路 |
支十六路 |
南北 |
26 |
588 |
||
|
9 |
次干路 |
经五路 |
南北 |
18 |
3.5米(人行道)+11米(机、非车行道)+3.5米(人行道) |
3025 |
|
|
10 |
支路 |
经一路 |
南北 |
18 |
1067 |
||
|
11 |
支路 |
经三路 |
南北 |
18 |
2020 |
||
|
12 |
支路 |
纬六东路 |
东西 |
18 |
588 |
||
|
13 |
支路 |
纬八西路 |
东西 |
18 |
668 |
||
|
14 |
支路 |
纬八东路 |
东西 |
18 |
666 |
||
|
15 |
支路 |
纬一路 |
东西 |
16 |
303 |
||
|
16 |
支路 |
经四路 |
南北 |
16 |
600 |
||
|
17 |
支路 |
经六路 |
南北 |
16 |
457 |
||
|
18 |
支路 |
支十九路 |
南北 |
12 |
2.5米(人行道)+7米(机动车道)+2.5米(人行道) |
82 |
②给排水工程
DN200-DN700球墨铸铁给水管网总长33112m;DN1350—DN1500雨水管网总长26391m;DN400-DN1000污水管网总长25620m;雨水口及支管13195 m;雨水检查井166个;污水检查井168个;消火栓280个,4米×4米排水渠2500m;2米×2.2米排水渠2200m。
(3)公益性设施工程
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需用地面积约50亩,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
体育设施1处,需用地面积25亩,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
公益性办公设施1处,需占地面积约35亩,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
专家公寓1处,需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
职工公寓1处,需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
安置房1处,需建筑面积约38000平方米。
公益性设施海绵工程。
(4)工业标准厂房工程(定制厂房)
3层标准工业厂房,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以及海绵工程。
(5)斜溪生态水域治理
斜溪湿地河道清淤、景观绿化、生态堤岸、灯光亮化、拦河坝、山体滑坡泥石流灾害安全预防等工程,绿化面积59万平方米,其中景观绿化面积23万平方米,水域面积64.5万平方米。
上述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范围具体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纳入PPP项目的建设投资范围:项目可研范围的所有投资均纳入PPP建设投资范围,包括纳入可研范围内的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之和。项目总投资估算280664.55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其中工程费用196582.3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70766.5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用59454.81万元)、预备费用13315.70万元,项目建设规模最终以子项目批复概算和施工图文件为准。
纳入PPP项目的运营管理、招商范围:包括纳入PPP投资范围内的基础设施运营维护、可经营设施(弱电管网、专家公寓、职工公寓、体育设施、公益性办公设施、标准化厂房等)的经营、招商服务等。
2.4项目公司股权情况
(1)项目公司注册资金(10000万元)、注册住所(南平市延平区)、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注册资本金的注入时间及管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2)由中标的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人代表按照80%:20%的股比联合组建项目公司,出资形式为货币。
2.5投资回报机制:
主体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含道路、给排水)、斜溪水治理工程〕的建设完成后,项目进入运营期,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运营维护和招商服务,该部分项目内容为非经营性,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方式。
园区公益性基础设施(学校、体育设施、公益性办公楼、职工公寓、专家公寓、安置房)、标准化厂房及智慧园区采取准经营和非经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体育设施、公益性办公设施、专家公寓、职工公寓、标准化厂房有经营收费来源,但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要政府补贴来补足剩余的部分成本,属于准经营性项目,依靠“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获得投资回报;学校、安置房及智慧园区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属于非经营性项目,需依靠政府付费方式获得投资回报。
2.6资金来源:项目资金通过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获得;
(1)股权融资:社会投资人与政府出资人代表按80%:20%比例提供不少于项目投资总额25%的资本金,资本金按建设进度逐步到位。
(2)债务融资:除资本金外的资金由社会资本负责,由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中标投资人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保证;若除资本金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中标投资人负责筹集资金注入项目公司,以确保项目公司的融资足额及时到位。
2.7项目合作期:20年,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主体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含道路主体、给排水工程)、斜溪水治理〕等内容的建设期3年(建设期按照子项目下发开工令,以最早下发开工令的时间起算),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进入运营期,运营期为17年(运营期自竣(交)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至移交日止)。公益性基础设施、标准化厂房建的设期由实施机构根据产业规划和园区发展需要确定,在实施时以子项目为单位,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运营期。
若建设期延长/缩短,项目运营期相应缩短/延长,项目总合作期不变。
2.8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延平新城产业园区PPP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招标完成后,由招标人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共同草签《PPP项目合同》,由中标社会投资人与政府出资人代表联合按照80%:20%的股比联合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招标人与项目公司正式签定《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分别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金融机构等签署相关合同,若中标的社会资本具备相应设计、施工资质,可自行组织设计、施工,不需另行招标。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投融资、规划咨询、工程建设(含施工、勘察设计)、运营维护(含可经营设施的经营)、招商服务,工程范围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3.2.1基本要求
(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本款要求)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是该等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提供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4)投标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亿元且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5)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①投标申请人须提供2017年不少于人民币15亿元金融机构出具的授信额度或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证明;(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②申请人应承诺:如果中标,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少于5亿元的自有资金证明材料;
③申请人应承诺:申请人负责本项目80%资本金的筹集,除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社会投资人通过项目公司负责融资,申请人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保证或由申请人负责资金筹集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诺)
(6)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两个月内投标申请人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申请人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7)允许相关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多于3家,各方均需在项目公司中提供股,且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如有要求);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④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⑤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承诺:如果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在项目合同(中标投资人与政府草签的《PPP项目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1亿元人民币的建设履约保函;在运营期开始前7个工作日内出具3000万元人民币的运营维护保函。
⑥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必须负责投融资、施工、运营、维护等所有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承诺:由牵头人负责组织联合体成员签订《PPP项目合同》、《股东协议》。《PPP项目合同》、《股东协议》约定的社会资本方应当承担的所有义务及产生的责任,如联合体方未达成一致,导致无法履行的,则政府方有权直接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单独履行或承担,联合体牵头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3.2.2资质要求
(1)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其中一方)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资格预审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其中一方)必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3业绩要求
(1)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其中一方)近五年(从201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须具有:
①单个项目建筑面积≥5万m2的厂房施工业绩;
②单个项目建筑面积≥2.5万m2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
③单个项目工程合同≥3亿元的道路施工业绩;
(以上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复印件予以证明,原件备查)。
(2)资格预审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其中一方)近五年(从201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须具有单个项目投资额不少于15亿元的投资建设业绩(包括BT、BOT、PPP项目)。
(以上业绩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予以证明,原件备查)。
所提供PPP项目业绩必须已录入到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PPP项目库。需提供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网址:http://www.cpppc.org/)PPP项目库中相应项目“项目详情”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其他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5.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7年7月17日起至2017年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下述资料至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05室)报名。资格预审文件每套500元,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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